南京保安公司人員的交接班的注意事項
1、值班保安公司保安員提前30分鐘叫崗,接班員提前10分鐘接班,對服務區檢查完畢后,認為沒有問題方可登記,登記表上要記錄當天確切的交接時間。
2、接班員若有特殊事情,不能準時接班,必須提前30分鐘請示,保安部另派人接班。
3、接班員若無正當情由,既不請示又不準時接班,按缺勤及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4、交班保安員要等接班員對管區巡視一遍并進行驗收后才能交接,但接班員驗收時間無特殊情況不能超過10分鐘。
5、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必須把本班情況以及可能出現的非常情況需在下班值班過程中繼續觀察,特別留意或處理的問題,上級的指示,待辦事項及各類物品如實登記清楚,向接班員交代,同時也須督促接班員接受清楚并簽名。一旦簽名,責任由簽名保安自己承擔。
6、所有事情交接清楚后,交接后必須分別在登記表上記錄清楚真實的上下班時間并簽名,然后交班保安員方可離開崗位下班休息。
7、接班員若在接班驗收時發現問題,不具備接班簽名條件時可以拒絕簽名接班,但必須同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再進行簽名接班,責任由交班保安員承擔。如果報告處理后不接班,以無故和借故不上班論處。
8、接班員自己驗收完畢并以簽名接班,而且交班保安員已離開崗位之后,無論發生任何問題,責任一律由當班保安員承擔。
9、若接班員沒有簽名接班,交班保安員已下班離開崗位,其間發生的任何問題責任由兩人共同承擔,沒有發生問題,則按物業制度及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